注:除板块特殊声明外,本条例适用于所有板块
2 T. m. ]/ W$ z 1 帐号( D5 j7 _8 m$ X5 c- v1 d
1.1 禁止使用含有任何国家政党和领导人,或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以及类似社区其他会员、管理团队成员的用户名,发现后将视情况提醒或停用帐号。8 u" [3 U+ ^( ^, c) F; G
1.2 社区目前允许适当注册马甲帐号(小号),但同一人不得拥有过多社区帐号(>3)。若发现滥用马甲帐号(包括但不限于第 3.3 条),将视情节、危害轻重予以警告或停用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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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内容
+ w. X! J, `# h& M, r6 r8 A2 p2.1 请不要发表有关色情、政治、民族、宗教及违反法律的内容,发现后将删除帖子并警告,情节严重者将被停用帐号。 2.2 禁止在社区发布任何广告内容(包括用户名),发现后将视情节扣除一定 QQXY币 并删除(或屏蔽)帖子,恶性广告(见第 2.1 条)发布者将直接停用帐号。 2.3 禁止通过任何方式绕过系统对内容的限制,发现后将删除帖子并警告,情节严重者将被停用帐号。
* ^% B& }! S2 v/ c; M3 发帖/回帖
3.1 请不要连续回复同一帖子3次及以上(包括主题帖,解答问题、详细说明及较长内容分层发表不算在内),发现将删除(或屏蔽) 帖子,并警告一次。 3.2 不要回复无意义内容(如乱打字母、拼音,纯表情,复制他人内容或者乱打文字),或发布大量重复的内容,发现按照实际情况屏蔽帖子(或警告一次)。如果多次(>4)发现严重违规,社区团队将停用违规帐号。( r P. ^+ A: k) v/ `$ a
*闲聊畅谈区中允许使用纯表情发帖/回复,但不可以连续使用纯表情回复。
$ f$ l4 T" L% D* ]3.3 禁止使用傀儡帐号制造虚假评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自己的另一帐号为自己的帖子评价、在站外利诱/强迫他人为自己的帖子评价。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危害轻重予以警告或停用所涉及帐号。2 J& D2 T4 T. S4 i- b! q+ F
3.4 资源分享 的发帖规则请参考 Q协 资源分享、使用规范(必读)。1 f/ u$ |( K" H
) E/ G/ T$ n& B: {4 会员
3 G; X0 C$ ~/ S7 E+ K4.1 请勿利用社区任何漏洞进行有违社区公平性的操作,如果您发现了社区的漏洞,您可以在站务处理板块提出。一经确认,必有奖励!
5 U0 F" z6 ^# H+ {9 o- z4.2 请尊重社区的每一位会员,不要使用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语言,谢谢合作。对于不友善内容(包含粗俗语言等),每出现一次将警告一次。(对于侮辱、诽谤等严重违规的行为,将按照第 2.1 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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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违规处理及申诉, P. h& O& m3 t* _
5.1 如果会员发现了违规帖子,可以点击帖子右下角的举报按钮进行举报,查实后将根据举报先后予以奖励。
: g: `9 C0 Z5 g M5.2 如果用户误违反了社区规定,可以在社区管理人员进行相应处理前自行修改/删除相关违规内容,如修改/删除后的内容没有违规可以忽略先前的违规(仅限管理条例第 3.1、3.2 条)。
9 ^+ t/ o: l% e8 Z. t+ t5.3 如果您对管理的处理有异议,可以在社区的站务处理区申诉。9 e+ e7 z; C5 U
5.4 对于用户申诉的内容,如果有任何证据表明用户在被处理后对违规内容进行了任何形式的修改/删除,管理团队有权不通过此次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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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
; g" a4 U ]+ y$ ?! [6.1 禁止任何人在未经Q协社区管理团队授权的情况下复制本条例的内容。5 s4 j3 D$ ]. u' a+ _! \
6.2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Q协社区所有。/ |# J0 }! M2 |) ]2 T: e%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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